清廉医院建设《九项准则》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(九)

发布者: 安化县人民医院  发布日期:2023-02-21 17:28:01   浏览量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九项准则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二、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三、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四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五、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六、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七、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
九、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
 

典型案例

   2017年5月9日,合肥电视台《晚间播报》栏目,曝光省儿童医院眼科医生叶某,介绍患儿家长外出购药事件。叶某在给患儿看病后,指定了药名和药店,并为患儿家长画了去药店的示意图,介绍其外出购药。经研究,省儿童医院停止叶某在医院执业资格,不再返聘,并扣除其三个月绩效奖金,在全院作出通报。


提示
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
   依法依规按劳取酬。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;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;除就诊医院所在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,和被纳入医保“双通道”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外,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;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;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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