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廉医院建设丨《九项准则》系列学习 医疗不正之风典型案例(十五)

发布者: 安化县人民医院  发布日期:2023-11-15 14:40:03   浏览量: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九项准则

一、合法按劳取酬,不接受商业提成。
二、严守诚信原则,不参与欺诈骗保。
三、依据规范行医,不实施过度诊疗。
四、遵守工作规程,不违规接受捐赠。
五、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。
六、服从诊疗需要,不牟利转介患者。
七、维护诊疗秩序,不破坏就医公平。
八、共建和谐关系,不收受患方“红包”。
九、恪守交往底线,不收受企业回扣。


案例

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某科室执业医师张某,私自将某新冠确诊患者的电子病历首页拍照发到同学微信群,然后该照片被广泛传播,导致患者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、生活和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。该医师受到暂停执业活动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
提示

上述人员违反了《九项准则》“(五)恪守保密准则,不泄露患者隐私”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:“公民接受医疗卫生服务,应当受到尊重。医疗卫生机构、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关心爱护、平等对待患者,尊重患者人格尊严,保护患者隐私。”

相关推荐

暂无相关的资讯...